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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小高考”期间噪声管控的通告
2026年全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简称“小高考”)将于1月17日至1月19日举行。为防治噪声污染,保证考生有一个安静的学习、休息和考试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等有关规定,就“小高考”期间(1月17日至1月19日)噪声污染控制相关要求通告如下:
一、禁止使用音响器材进行广场舞、卡拉OK、晨晚练或打陀螺等造成噪声,干扰考生学习、休息。
二、禁止文化娱乐场所、室内外装修、餐饮业及其他商业活动边界噪声、振动超过规定标准,干扰考生学习、休息。
三、严格控制机动车辆鸣笛噪声,禁止在学校、居民住宅区周边的道路进行“飙车炸街”等产生交通噪声污染行为。
凡违反上述规定造成噪声扰民的,将依法从严处罚。
特此通告。
东海县公安局
2026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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