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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告
东海县房山镇寇荡村扶贫互助社(寇荡扶贫互助社)设立人李江、寇锐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案目前司法机关正在依法处理。经审计及核对在案证据,寇荡扶贫互助社对外发放的贷款尚有部分未收回(最终数额以司法机关根据审查的证据进行认定)。经公安机关电话通知、邮寄送达、上门排查等多方联系,尚有部分借款人员未到公安机关核实、说明借款情况,现将借款人员名单及尚未归还的本金数额进行公告,请相关人员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十五日内到公安机关核实借款金额是否准确,核对时请提供相关凭证,并积极向司法机关归还欠款。知情人员可向司法机关提供线索。(名单附后)
公告期满,未到公安机关进行核实的,视为对公告金额确认,人民法院将依照该金额判决对借款人员进行追缴,如不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追缴义务,将依法移送执行,情节严重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联系人: 李警官
电话:0518-81867336
东海县公安局
东海县人民检察院
东海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五年九月十八日
附:借款人员名单及借款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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