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连云港市空气质量监测站点点位长履职办法》《连云港市镇街级点位长履职评定办法(试行)》有关规定,我市采用分组打分制对92个镇街级点位长履职行为进行评定。其中,市区(含赣榆区)49个乡镇/街道为一组,三县43个乡镇/街道为一组。考核内容为:环境质量PM2.5浓度绝对值、改善幅度与大气环境管理工作开展情况,满分100分。 3月1日—3月31日,市区(含赣榆区)“点位长”履职评定排名靠前的乡镇/街道是:城西镇、厉庄镇、海头镇、新南街道、云台农场。“点位长”履职评定排名靠后的乡镇/街道是:墟沟街道、浦南镇、海州湾街道、高公岛街道、柘汪镇,此次履职评定排名靠后的5个乡镇/街道中,1个位于赣榆区、1个位于海州区、3个位于连云区。 3月1日—3月31日,三县“点位长”履职评定排名靠前的乡镇/街道是:燕尾港镇、杨集镇、平明镇、石榴街道、孟兴庄镇、堆沟港镇。“点位长”履职评定排名靠后的乡镇/街道是:山左口乡、桃林镇、双店镇、牛山街道、南岗镇,此次履职评定排名靠后的5个乡镇/街道中,4个位于东海县、1个位于灌云县。 各排名靠后乡镇“点位长”应按照《连云港市空气质量监测站点点位长履职办法》要求,分析研判大气污染管控存在的问题,对辖区内污染源进行全面排查整治,切实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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