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这个车的车头是从一辆报废货车上卸下来的,车厢是找电焊工焊出来的。”就是这样一辆拼凑出来的车辆居然被开上了路,近日,东海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桃林中队民警在辖区巡逻执勤时,查获一起饮酒后驾驶拼装车的违法行为,及时消除了安全隐患。
5月9日下午14时许,桃林中队民警在桃林镇石埠街辖区巡逻执勤,这时发现一辆无号牌且外形较为怪异的车辆迎面驶来,民警当即示意驾驶员靠边停车接受检查,当驾驶员下车之后,民警闻到其身上散发阵阵酒气,判断其有酒驾嫌疑。随后民警对驾驶员进行了酒精呼吸检测,测试结果为43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经询问,驾驶员陈某(男,52岁,东海县桃林镇人)对自己酒后驾驶拼装车的行为供认不讳。陈某交代,自己持有B2驾驶证,因手头紧张买不起货车,就手头拼装了这辆车。“车头是从朋友的报废汽车上卸下来的,后来我自己又改装了一下,车厢是找电焊工焊出来的。”
在了解大概情况后,民警当场向违法驾驶员陈某详细的讲解了擅自改变机动车登记结构的安全隐患,如遇交通事故发生激烈碰撞后,有可能给驾驶员本身带来致命伤害的严重后果。经过民警耐心的批评教育,且在得知饮酒后驾驶拼装车上路行驶,将被处以罚款三千元,并处吊销驾驶证的处罚后,陈某对自己的行为后悔不已,当即表示以后一定会遵守道路交通规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