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明纪律规定,强化教育警示,净化“五一”节日风气,进一步巩固作风建设成果,防止“四风”问题反弹,现将东海县两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通报如下:
1、东海县石梁河镇陈岭村党支部书记李文超借建新房之机大操大办的问题。
2015年5月4日,东海县石梁河镇陈岭村党支部书记李文超在新房建成后宴请宾客,邀请了除亲戚以外的43人参加,违规收受礼金18300元。2018年4月26日,李文超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2、东海县农委执法大队副队长李浩波和产业化科科长唐单违规饮酒的问题。
2017年12月4日,县农委农业执法大队副大队长李浩波、时任县农委法规科科长唐单作为全市农资市场检查组成员参与灌云县执法检查,当天晚上,在就餐时饮用了白酒,在组织调查时配合不积极。2018年4月23日,李浩波、唐单被分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因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县农委主任、党委书记被提醒谈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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