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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海城事] 东海原物价局局长因涉嫌受贿罪、滥用职权罪被提起公诉

2017-12-22 17:26:30 2031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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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务管理员 发表于 2017-12-22 17:26:30 |阅读模式 来自: 江苏连云港

常务管理员 本帖作者

2017-12-22 17:26:30

东海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李敬提起公诉

12月8日,东海县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滥用职权罪对原东海县物价局局长李敬(男,54岁,江苏省东海县人)向东海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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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海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董士周、乙加梅涉嫌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获判

2017年12月12日,东海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董士周、乙加梅涉嫌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一审获判:被告人董士周犯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被告人乙加梅犯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判处拘役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禁止被告人董士周、赵改梅在缓刑考验期内从事食品的生产、销售等经营活动。


东海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裴葛君等15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诈骗案一审获判


2017年12月14日,东海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裴葛君等15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诈骗案一审获判:被告人吕晋东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二十二万元;被告人张洪波、李博健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诈骗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四年,并处罚金十二万元、七万元;被告人王润娇、刘冬犯诈骗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二万元、十万元;被告人裴葛君、曹燕妮、王名赐、涂岩松、吴宏琦、林满琛、吴旭、钱秀娣、朱剑波、刘天天10人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至一年不等的刑罚,并处人民币十九万至三万不等的罚金刑,其中曹燕妮、林满琛、吴旭、钱秀娣、朱剑波、刘天天6人分别被判处三年至一年不等的缓刑。


东海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刘廷华提起公诉

12月21日,东海县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滥用职权罪对原东海县经济和信息化局科技与综合利用科科长刘廷华(男,56岁,江苏省东海县人)向东海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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