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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海县2017年城区(牛山街道)公办小学转学方案

2017-6-24 18:36:19 8786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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撞上我的网 发表于 2017-6-24 18:36:19 |阅读模式 来自: 江苏连云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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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6-24 18:36:19

东海县2017年城区(牛山街道)公办小学转学方案
根据《江苏省义务教育学籍管理规定》(苏教规〔2014〕1号)第十三条相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特制定我县2017年城区(牛山街道)公办小学转学方案。现予以公布。
  一、转学条件
  1.学生及其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具有学校施教区内的常住户口和房产证(如是不动产证,监护人及入学对象必须拥有50%以上份额且长期实际居住);
  2. 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转学,其监护人在牛山街道城区有相对稳定工作,须提供人社部门备案的用工合同(或承包合同、营业执照),同时提供3个月以上的社会养老保险缴纳凭证(或纳税凭证),拥有公安机关签发的有效居住证以及与居住证住址相符的合法租房契约。
  二、转入学校
  1.户籍和住房双证齐全的学生,原则上到户籍所在施教区的学校申请转学。如果该校学额已满,必须服从调配到学额未满的学校。
  2.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统一安排到幸福路小学教育集团晶城校区就读。
  三、办理转学手续时须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学生及其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住房证;
  2.外省转入的学生须提供原学校出具的带有全国学籍号的学籍材料;
  3.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须同时提供:
  (1)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本地公安机关签发并录入信息的有效居住证;
  (2)与居住证住址相符的合法租房契约;
  (3)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在牛山街道城区相对稳定工作的证明:人社部门备案的用工合同(或承包合同、营业执照),同时提供3个月以上的社会养老保险缴纳凭证(或纳税凭证)。
  四、转学时间
  2017年7月15日—17日
  东海县教育局
  2017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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