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江苏省义务教育学籍管理规定》(苏教规〔2014〕1号),制定我县2016年城区小学转学方案如下;
一、转学条件
1.学生及其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具有学校施教区内的常住户口和房产证;
2. 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转学,其监护人在牛山街道城区有相对稳定工作,拥有公安机关签发的有效居住证以及与居住证住址相符的合法租房契约。
二、转入学校
1.户籍和住房双证齐全的学生,原则上到户籍所在施教区的学校申请转学。如果该校学额已满,必须服从调配到学额未满的学校。
2.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到牛山街道中心小学登记报名,由牛山街道中心小学安排到城区周边学校就读。
三、办理转学手续时须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学生及其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住房证;
2.外省转入的学生须提供原学校出具的带有全国学籍号的学籍材料;
3.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须同时提供:
(1)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本地公安机关签发并录入信息的有效居住证;
(2)与居住证住址相符的合法租房契约;
(3)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在牛山街道城区相对稳定工作的证明:①与用工单位签定的在人社部门备案的用工合同及用人单位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单据;②个体经营者需提供工商营业执照、近期纳税证明。
四、转学时间
2016年8月25日—26日
东海县教育局
2016年6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