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海县七百名民师强烈要求退休享受同工同酬投诉报料: 我们是江苏省东海县任用、代课教师,共七百多人,一直在职在岗,有教师资格证、中师、大专师范类学历文凭,有市、县、局颁发的“优秀表彰证书”及市政府颁发的“教书育人三十年荣誉证书”等称号,是符合国家规定的一名合格的人民教师,现面临退休或即将退休,然而江苏省东海县用人单位---- “ 江苏省东海县教育局”却把我们的退休按照普通工人标准而非教师标准来对待,这与我们教书育人的工作性质完全不相符,是对我们从事教育工作三四十年的老教师的亵渎,真是心寒啊!
根据《教师法》三十一条规定,《劳动法》四十六条,我们理应享受同工同酬的待遇,这是有法可依,有章可循的,即便根据《连云港市2009 年市长办公室会议纪要》,“退休后也应该享受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但我们七百多名民办教师面临退休的人员并没有享受“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待遇。
为此我县七百多名民办教师,将向各级人民政府,社会各界强烈呼吁:依法解决我们的合理诉求,对我们民办退休教师按照同工同酬标准,给予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办理。
东海县李爱贵等七百多名民办教师 联系电话: 13912180286 QQ:2268140462
2016年1月 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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