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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依据《东海县2015年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招生工作意见》、《东海县2015年县城(牛山街道)公办初中学校招生方案》精神规范招生行为,确保学校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促进全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二、招生范围
实验中学招生片区分布为:县城东南片——海陵东路接市县路以南;海陵西路与幸福北路交汇,海陵西路以南,幸福北路46号起向南,幸福北路和幸福南路以东区域(见图)。
三、招生条件
1、2015年应届小学毕业生。
2、学生和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均为县城(原牛山镇或牛山街道)户籍同时在我校施教区内有合法固定住所(指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具有自己产权证的住所)。即在我校施教区内户籍与房产证相一致(户籍与房产证不在同一施教区的,以房产证住所为准入学,有多处房产证住所的只准报一所学校,否则由教育局指定一所学校)。
3、学生和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均为县城(原牛山镇或牛山街道)户籍(学生和父母完整户籍迁入时限为2014年12月31日以前),在我校施教区内无自己产权房的学生。
4、学生和父母(或法定监护人)非县城(乡镇或县外)户籍同时在我校施教区内有自己家合法固定住所(指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具有自己家房产证住所的学生)。
四、招生程序
1、招生宣传
在东海教育信息网和学校大门前公示学校招生简章,让学生家长知道学校招生信息。确保所有相关学生和家长知晓招生方案。
2、证件审核
(1)7月11--13日学校组织符合条件的学生报名登记。符合条件的学生持户口簿、房产证、毕业证、小学毕业生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到实验中学登记报名。每天上午8:30—11:30 下午2:30-6:00。
(2)7月14学校进行资格审查。
(3)7月15日上午学校张榜公示预审核名单,接受社会监督,及时纠正错误,并追究造假者责任(凡是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到我校报名的,我校招生计划已满的,一律安排到城区以外的初中学校就读)。
(4)7月16日教育局审核。
(5)7月18日公示教育局审核合格名单,接受社会监督。
五、发放入学通知书
公示无疑义后,7月20日发放录取通知书; 7月25日前完成招生工作;7月26日上报学生信息,审核后办理学籍。
六、咨询电话:87227003 87213706 监督电话:87800786 87228032
东海县实验中学
2015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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