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海生活网

热图推荐

黄山赛【竞赛规则】

2012-3-5 10:11:25 1096 0

[复制链接]
老牛 发表于 2012-3-5 10:11:25 |阅读模式 来自: 江苏连云港

老牛 本帖作者

2012-3-5 10:11:25

1. 比赛采用中国自行车运动协会的最新规则。
2. 比赛裁判长、裁判由国家体育总局自行车击剑运动管理中心指派。
3. 比赛器材需由选手自备,参赛者必须戴手套和自行车头盔进行比赛。比赛中必须戴赛事号码,否则取消比赛资格。
4. 比赛不接受现场报名,不允许替换参赛选手,如果参赛者与报名身份不一致,一经发现立刻取消该选手参赛资格,已经结束的项目主办方有权更正比赛结果,并追回赛事奖励。
5. 赛前30分钟运动员本人须戴好头盔、按照规定正确佩戴身体号码布。到检录处签到,接受检录。否则,不允许比赛。赛前10分钟停止检录。
6. 考虑运动员的健康和安全因素,裁判有权令明显落后的选手退出比赛。
7. 选手应文明竞赛,不得在赛场有不当或不道德言行,不得扰乱正常比赛秩序,否则取消比赛资格。
8. 选手如对赛事判决有质疑,可在赛后向仲裁委员会缴纳300元申诉费,同时填写书面申诉。
9. 如遇极端天气等不可抗拒的因素,裁判长有权调整赛程,并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比赛结果。

发表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会员

返回列表 本版积分规则

免费找工作,招工人,就上东海生活网招聘!
  • 发布新帖

  • 在线客服

  • 微信

  • 客户端

  •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