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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以来,学校前车辆乱停乱放、随意掉头等交通违法行为严重影响道路通行秩序。为有效改善这一状况,净化城区交通秩序,东海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将加大处罚力度,对学校路段车辆随意调头,乱停乱放车辆等违法行为采取“电子抓拍系统”、执法记录仪固定证据后给予处罚。请广大驾驶员自觉遵守交规、文明出行,特别是请接送孩子的家长接送学生时做到规范停车,即停即走,不乱停乱放、随意掉头。处罚标准:在禁止掉头或者禁止左转弯标志、标线的地点掉头 罚款200元,扣1分。以下曝光的是6月8日在县城区部分违反禁止掉头标志车辆。
车主:东海县海联汽车出租有限公司 车牌号:苏GF3210 地点:中华路与利民路交叉口路段 违法行为:违法调头
车主:李*梅车牌号:苏GA162Y地点:四中路幸福路路段违法行为:违法调头
车主:陈*冲车牌号:苏C7351B地点:和平东路果园路路段违法行为:违法调头
车主:单*艳
车牌号:苏GD135H地点:富华路与富宸路路段违法行为:违法调头
法律链接根据《国家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49条的规定:机动车在有禁止调头或者禁止左转弯标志、标线的地点以及在铁路道口、人行横道、桥梁、急弯、陡坡、隧道或者容易发生危险的路段,不得调头。机动车在没有禁止调头或者没有禁止左转弯标志、标线的地点可以调头,但不得妨碍正常行驶的其他车辆、非机动车或行人的通行。
东海交警提醒:开车时一定要注意交通标志标线,不让调头的地方千万不要调头,在可以调头的地方调头时,也一定要注意瞭望周围的车辆和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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