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海县洪庄镇男子王某想外出打工,但是因没钱买车票耽搁了行程,眼看着同村的人都已经出发,王某是心急如焚。正在一筹莫展时,王某看到路边晒的花生,突然有了主意。而一个多月后,就在其从外地回到家中时,被民警抓个正着。
10月20日一大早,东海县公安局洪庄派出所接到辖区群众报警称,家中两袋花生被盗。群众利益无小事,接警后,派出所民警立即出警至现场。经了解,系洪庄镇孙某放在家门口的两袋花生被盗。就在民警在现场展开调查时,洪庄派出所又接到两起类似的警情,3起案件涉案价值950元。“我们通过查看周边监控,并对3起案情进行分析,发现是同一人所为。”随后,民警通过进一步调查,迅速锁定犯罪嫌疑人身份。当天下午,就在民警实施抓捕时,发现犯罪嫌疑人并不在家中。 11月29日,办案民警通过研判发现,犯罪嫌疑人现已回到家中。随后,办案民警带领辅警迅速出动,于当天上午10时许,在洪庄镇驻地将正在赶集的犯罪嫌疑人王某(男,60岁,东海县洪庄镇人)一举抓获。“我知道偷东西是不对的,但是我没有车费了,又急着出去打工,才去偷别人家的花生。”到案后,王某对自己盗窃花生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王某交代称,当天偷完花生后,便到邻镇集市上卖掉,拿到钱后便买了车票前往外地打工。11月28日,工地上的活干完后,王某便拿着工钱回到家中。第二天早晨,王某带着钱到集市上打算买点好吃的犒劳犒劳自己,岂料被办案民警当场抓获。 目前,犯罪嫌疑人王某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