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连云港市空气质量监测站点点位长履职办法》《连云港市镇街级点位长履职评定办法(试行)》有关规定,我市采用分组打分制对92个镇街级点位长履职行为进行评定。其中,市区(含赣榆区)49个乡镇/街道为一组,三县43个乡镇/街道为一组。考核内容为:环境质量PM2.5浓度绝对值、改善幅度与大气环境管理工作开展情况,满分100分。
10月1日—10月31日,市区(含赣榆区)“点位长”履职评定排名靠后的乡镇/街道是:连云街道、宿城街道、柘汪镇、海州街道、板浦镇,此次履职评定排名靠后5名的乡镇/街道中,2个位于海州区、2个位于连云区、1个位于赣榆区。
10月1日—10月31日,三县“点位长”履职评定排名靠后的乡镇/街道是:李埝乡、东王集镇、伊山镇、百禄镇、石梁河镇,此次履职评定排名靠后5名的乡镇/街道中,2个位于灌云县、2个位于东海县、1个位于灌南县。
各排名靠后乡镇“点位长”应按照《连云港市空气质量监测站点点位长履职办法》要求,分析研判大气污染管控存在的问题,对辖区内污染源进行全面排查整治,切实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三县43个乡镇/街道 履职评定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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