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哥以后可得帮我们多赚点,我们从小一起长大,赚钱可不要忘记我们。”“好的,那是肯定的,有钱一起赚嘛。” 近日,东海县徐某和几个朋友在饭店聚餐,为近日赚到钱而庆祝,岂料就在几人酒足饭饱走出饭店后,就被守候在此的民警抓获。
近日,东海警方接到线索,辖区内有人从事电信有人利用银行卡帮助他人从事违法犯罪活动。接到线索后,东海警方立即组织派出所警力进行核查。办案民警通过分析研判、循线追踪,成功锁定犯罪嫌疑人身份。10月31日中午,办案民警根据研判信息在辖区某饭店蹲守,成功将徐某明(男,25岁,东海县牛山街道人)、姜某楠(男,24岁,东海县牛山街道人)、王某明(男,25岁,东海县牛山街道人)、孟某锐(男,26岁,东海县牛山街道人)、陆某康(男,25岁,东海县牛山街道人)等五名犯罪嫌疑人抓获。
经讯问,徐某明等人对自己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9月初,徐某明无意中加入一个QQ群,里面经常发布刷单赚钱的信息,徐某明颇为心动,便添加对方为好友。“加了好友后,她就开始教我怎么操作,下载软件,然后注册,加入任务群,然后我把自己的卡号告诉她,之后就不断有钱打到我的卡里,我留下佣金,再把剩余的钱转到他们指定的账户里。”一天轻松赚几百甚至过千,徐某明心中暗自窃喜,随后在与朋友姜某楠等人吃饭时,便说出了这个赚钱的“好路子”,结果几人纷纷表示加入。之后,在徐某明伙同王某明、姜某楠、孟某锐和陆某康等人,以使用自己银行卡帮助他人代转来源不明的资金的方式进行牟利,涉案金额巨大。
目前,犯罪嫌疑人徐某明、姜某楠、王某明、孟某锐、陆某康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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