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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务管理员
发表于 2021-10-28 17: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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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江苏连云港
10月27日,中国检察网发布了一则因为涉嫌受贿罪被起诉的案件。公示的案件信息中显示:被告人相某某因涉嫌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于2021年3月24日被东海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因涉嫌受贿罪,于2021年4月23日,被东海县监察委员会留置;因涉嫌受贿罪,于2021年5月12日由本院决定拘留,同年5月19日由本院决定逮捕,由东海县公安局执行。
虽然没有公示人员信息,但是通过时间线不难发现,这位相某某就是山海廉韵4月29日通报的东海县人民医院信息科原副科长相某某。
经过调查发现,2015年1月至2021年3月间,被告人利用职务之便,伙同同一科室杨某某违反规定为多名医药代表提供药品统方数据信息(下文简称“统方”),并收受上述人员以现金、银行转账、微信转账等方式所送好处费计人民币406900元,其中相某某分得189800元。(统方数据是指医院对医生临床药品使用情况的统计)
并且,监管部门还调查清楚了行贿的16家企业以及医药代表信息并予以公示:
- 1、2015年1月至2020年12月,相某某伙同杨某某,违反规定为江苏*甲医药有限公司销售经理徐某某统方,收受徐某某及其下属许某某所送好处费共计134600元。
- 2、2015年7月至2018年6月,相某某伙同杨某某,违反规定为*甲医药销售有限公司销售主管顾某某统方,收受顾某某所送好处费共计36000元。
- 3、2017年1月至2019年8月,相某某伙同杨某某,违反规定为江苏省*乙医药有限公司业务经理万某某统方,收受万某某所送好处费共计32000元。
- 4、2017年4月至2019年9月,相某某伙同杨某某,违反规定为江苏*乙医药销售有限公司业务经理戚某某统方,收受戚某某所送好处费共计30000元。
- 5、2017年1月至2021年2月,相某某伙同杨某某,违反规定为深圳**发展有限公司业务员冯某某统方,收受冯某某所送好处费4900元。
- 6、2019年1月至2021年2月,相某某伙同杨某某,违反规定为门冬氨酸钾注射液等药品销售代表苏某甲统方,收受苏某甲所送好处费8800元。
- 7、2019年1月至2021年1月,相某某伙同杨某某,违反规定为江苏**制药有限公司业务员苏某乙统方,收受苏某乙所送好处费共计人民币22000元。
- 8、2020年4月至2021年3月,相某某伙同杨某某,违反规定为连云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周某某统方,收受周某某所送好处费共计人民币26400元。
- 9、2020年4月至2021年3月,相某某伙同杨某某,违反规定为多烯磷脂酰胆碱注射液、血府逐淤丸和独一味胶囊药品销售代表王某某统方,收受王某某所送好处费5400元。
- 10、2020年4月至2021年1月,相某某伙同杨某某,违反规定为喜炎平5ml等药品销售代表李某某统方,收受李某某所送好处费34400元。
- 11、2020年1月至2021年2月,相某某伙同杨某某,违反规定为血必净注射液等销售代表陆某某统方,收受陆某某所送好处费4400元。
- 12、2020年4月至2021年3月,相某某伙同杨某某,违反规定为注射用矛头蝮蛇血凝酶等药品的销售代表陈某甲统方,收受陈某甲所送好处费5800元。
- 13、2020年4月至2021年2月,相某某伙同杨某某,违反规定为复方玄驹胶囊销售代表丁某某统方,收受丁某某所送好处费2200元。
- 14、2020年4月至2021年2月,相某某伙同杨某某,违反规定为多种微量元素注射液等药品的销售代表孙某某统方,收受孙某某所送好处费45000元。
- 15、2020年4月至2021年2月,相某某伙同杨某某,违反规定为**药业有限公司销售代表陈某乙统方,收受陈某乙所送好处费10200元。
- 16、2020年4月至2021年2月,相某某伙同杨某某,违反规定为甲泼尼龙片销售代表滕某某统方,收受滕某某所送好处费4800元。
以上违法事实均证据确凿,被告也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目前该案件进入公诉审理阶段,后续也将面临相应的刑事责任。
多人涉嫌医疗腐败被起诉
除此之外,近几日中国检察网发布的公告中显示,还有多位医药领域的人员因为受贿被提起公诉。
10月27日,检察网发布起诉书显示:被告人周某某担任**县医院院长至2021年3月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人民币共计134万元,涉嫌职务犯罪和受贿罪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10月27日,四川省阆中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南充市医疗保障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陈果受贿一案提起公诉。
10月25日,检察网发布起诉书显示:被告人宋某某利用担任富川瑶族自治县**中心卫生院院长、**中心卫生院院长职务上的便利受贿140.19万,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10月25日,检察网发布起诉书显示:王波在担任甘孜州**医院药剂科**、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受贿258万元,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10月18日,大同市平城区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后认为,国药同煤(大同)医疗健康产业有限公司药械集采中心原副主任常某某利用职务之便,收受贿赂,数额巨大,以受贿罪提起公诉。
医疗反腐是永不过时的话题,只要源头没法根治,腐败的毒瘤就会在暗处“肆意生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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