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连云港市空气质量监测站点点位长履职办法》《连云港市镇街级点位长履职评定办法(试行)》有关规定,我市采用分组打分制对92个镇街级点位长履职行为进行评定。其中,市区(含赣榆区)49个乡镇/街道为一组,三县43个乡镇/街道为一组。考核内容为:环境质量PM2.5浓度绝对值、改善幅度与大气环境管理工作开展情况,满分100分。
8月1日—8月31日,市区(含赣榆区)“点位长”履职评定排名靠后的乡镇/街道是:岗埠农场、云台农场、浦南镇、浦西街道、洪门街道,此次履职评定排名靠后5名的乡镇/街道均位于海州区。
8月1日—8月31日,三县“点位长”履职评定排名靠后的乡镇/街道是:双店镇、石梁河镇、李埝乡、温泉镇、驼峰乡,此次履职评定排名靠后5名的乡镇/街道均位于东海县。
各排名靠后乡镇“点位长”应按照《连云港市空气质量监测站点点位长履职办法》要求,分析研判大气污染管控存在的问题,对辖区内污染源进行全面排查整治,切实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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