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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海城事] 东海人注意!12月1日起骑电动车必须戴头盔!

2020-9-21 22:37:12 1983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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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务管理员 发表于 2020-8-21 17:24:26 |阅读模式 来自: 江苏连云港

常务管理员 本帖作者

2020-8-21 17:24:26

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关于驾乘电动自行车佩戴安全头盔实施时间和范围的通告


为进一步加强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规定,现通告如下:
一、2020年10月1日起,市区(包括海州区、连云区、开发区、高新区)范围内驾驶、乘坐电动自行车应该按照规定佩戴符合安全标准的安全头盔。
二、2020年12月1日起,全市范围内驾驶、乘坐电动自行车应该按照规定佩戴符合安全标准的安全头盔。
三、违反上述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按照《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之规定,处警告或二十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

连云港市人民政府

2020年8月20日

全部回复2

阿焦 发表于 2020-8-23 20:32:48 来自手机 来自: 江苏

阿焦 2

2020-8-23 20:32:48

有足够的时间给大家准备,给厂家生产,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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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tonia 发表于 2020-9-21 22:37:12 来自手机 来自: 江苏连云港

Antonia 3

2020-9-21 22:37:12

又做妖了,  都开车吧 ,搞完三轮车又来搞电动车,买不起车的只能骑自行车了  自行车没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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