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5日上午10时许,东海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房山中队在236省道与311国道交叉口处执勤时,发现一辆悬挂号牌为苏GF8XXX小型汽车行迹可疑,民警遂上前对其进行检查。在民警要求驾驶员出示驾驶证时,该驾驶员王某某(男,44岁,房山镇人)竟出示了一本境外机动车驾驶证。“我没有中国机动车驾驶证,因为我之前长期在美国那边工作,就考取了那边的驾驶证,这个驾驶证在国内不能用吗?”驾驶员询问民警。随后,民警告知驾驶员,该驾驶证无法在国内驾驶机动车,后对其处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 东海交警友情提醒:
东海交警友情提醒:根据中国公安部新修改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持有海外驾照的中国人士,在核发地居留3月以上,就可在通过笔试后换领中国驾照。换证时应当填写《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并提交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所持机动车驾驶证属于非中文表述的,还应当出具中文翻译文本。但是如果取得该机动车驾驶证时,在核发国家或者地区连续居留不足3个月的,则需要通过全部科目一、二、三考试后,才能得到中国驾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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