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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房屋归属问题,哥哥与弟弟对簿公堂,法院判决房屋归属哥哥后,弟弟却拒绝搬离。5月22日上午8时40分,东海法院依法对东海县驼峰乡某村的涉案房屋进行强制清场,历时3小时,顺利将房屋交付给申请执行人张某甲。县人民检察院派员全程监督见证此次强制执行活动。
兄弟反目闹上法庭
涉案房屋
原告张某甲、被告张某乙和案外人张某丙系同胞兄弟,被告张某乙户口不在本村,但因婚后居住需要,出于对弟弟的照顾,张某甲于1997年同意被告张某乙临时居住在自己名下的涉案房屋内,后经催要,被告却迟迟不予返还。张某乙认为,该房屋是由父亲建造,让自己搬进来也是父亲口头安排的,张某甲无权将自己驱逐,两兄弟为争房产反目闹上了法庭。东海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张某甲在法庭上提供了《村镇房屋所有证》、《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等重要证据,确认了原告是该房屋的所有人,对该房屋拥有所有权,对该房屋所在宅基地拥有使用权,判决被告张某乙立即停止侵害,排除妨碍并于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三十日内返还涉案房屋。判决生效后,被告张某乙并未履行判决所确定的义务,拒不搬出涉案房屋,张某甲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因为案件涉及到同胞兄弟间的纠纷,立案执行后,执行法官坚持以人为本的执行理念,多次与被执行人进行沟通,让其配合法院工作,但是张某乙坚持认为房产自己有权居住,并且态度激烈拒绝搬迁。东海法院遂依法对其采取强制腾房措施。
强制执行多措并举 由于处在疫情防控期间,为了保证案件的顺利执行,东海法院在执行前作了周密的部署,细化执行方案,并对可能出现的执行状况做了具体的应对预案。
执行当天,东海法院执行局副局长卢长庆带领20余名干警到现场对被执行人在涉案房屋内的物品予以清除。抵达现场后,警务保障组法警布置警戒线,做好安全隔离和维护现场秩序工作。执行实施小组迅速进入房屋清点物品并登记造册。执行法官耐心劝说、释明法律法规,告知其不履行的法律后果。但被执行人及其家属仍拒不配合,不时对案外人张某丙及其母亲进行辱骂、殴打,张父为阻碍执行,从屋内拿出老鼠药扬言要自杀,执行干警迅速反应将其隔离。张某丙女儿掏出手机对现场进行录像并多次辱骂执行人员,骂声不堪入耳,执行干警立即对其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将其强制带离现场,鉴于其认错态度良好并写下悔过书,故不对其采取拘留罚款等措施。
最终,历时3小时强制清场完毕,执行法官将涉案房屋交付给申请执行人张某甲,该案成功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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