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海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刘海燕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伪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印章罪、买卖身份证件罪案获判
被告人刘海燕(男,45岁,江苏省东海县人)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犯伪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印章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八万元;犯买卖身份证件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九万五千元。
东海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陈兆朵、时兆斌伪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伪造事业单位印章案获判
近日,东海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陈兆朵、时兆斌伪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伪造事业单位印章案一审获判: 被告人陈兆朵(女,28岁,江苏省东海县人)犯伪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犯伪造、买卖身份证件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犯伪造事业单位印章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五千元。 被告人时兆斌(男,29岁,江苏省东海县人)犯伪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五元;犯伪造、买卖身份证件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犯伪造事业单位印章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五千元。
东海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刘玉强买卖国家机关印章、伪造居民身份证件案获判
近日,东海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刘玉强买卖国家机关印章、伪造居民身份证件案一审获判:被告人刘玉强(男,35岁,江苏省东海县人)犯买卖国家机关印章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犯伪造居民身份证件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
东海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赵安阳诈骗案一审获判
近日,东海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赵安阳诈骗案一审获判:被告人赵安阳(男,30岁,江苏省东海县人)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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