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前有部手机,且周边无人,拿还是不拿?然而在做了多次思想斗争后,东海男子陈某还是没有抵制住诱惑,最终为自己的错误选择买单。
2019年10月24日中午12时,一名男子到东海县公安局水晶城派出所报警称自己的手机被盗了。经了解,该男子系水晶城内某店铺老板李某。当天上午11时许,李某骑电动车从家中去水晶城,在路上接了一个电话,随后就把手机放在电动车前面的储物箱了。“到水晶城后,我就把电动车停在淘晶广场南边的楼梯口处了,放好后我就从后备箱拿资料到自家店里了,走的时候知道手机放在储物箱的地方,因为资料比较多,我认为送资料比较快,我就没有拿手机”。十几分钟后,待李某回来时,发现放在储物箱里的手机不见了,李某用别人的手机拨打自己的电话,发现手机已经关机了,遂到水晶城派出所报警。
在了解了详细情况后,办案民警迅速展开调查。在调取周边监控后,发现盗手机的系一名中年男子。“随后,我们对该男子的行为轨迹进行研判,最终确定该男子系牛山街道某村的陈某”。第二天上午,正在民警准备实施抓捕时,陈某却主动到派出所投案自首。陈某交代,24日上午11时,他到水晶城购买老花镜,买完后当他走到水晶城楼下广场时,发现有一辆电动车停在楼梯口。“我走到跟前的时候,正好有手机在电动车前面储物箱里面响,我当时听到了,开始的时候确实不想拿,我就没有管,向下走了五六米的地方,我当时头脑一热,觉得周围没有人,就想把手机拿走,然后我就返回来了”。之后,趁着四下没人,陈某就把手机从前面储物箱里面拿出来,装在自己的兜里,并把手机关了机,之后他还把手机解锁打算自己留着用。然而把手机拿到家后,从未偷过别人东西的陈某心里惴惴不安,在家人的劝说下,第二天上午陈某还是到派出所自首了。“其实善恶就在一瞬间,我不该有这种贪念,现在想想真是后悔”。
目前,陈某已被依法取保候审,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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