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海生活网

热图推荐

[东海城事] 判了!郑平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

2019-8-22 19:34:28 5896 2

[复制链接]
常务管理员 发表于 2019-8-13 17:42:19 |阅读模式 来自: 江苏连云港

常务管理员 本帖作者

2019-8-13 17:42:19

2019年8月13日,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连云港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市总工会原主席郑平受贿案,对被告人郑平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受贿所得财物及其孳息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u=1418095044,1528429496&fm=15&gp=0.jpg

经审理查明:1998年至2018年,被告人郑平利用担任连云港市连云区委常委、副区长兼连岛海滨旅游度假区筹委会主任、东海县委副书记、县长、县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总工会主席等职务上的便利,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协调用地、土地开发、企业入股及工程款支付等方面谋取利益,直接或通过特定关系人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429万余元。


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郑平的行为构成受贿罪。鉴于郑平到案后能够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认罪认罚,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全部回复2

拉拉馋 发表于 2019-8-17 02:52:34 来自手机 来自: 江苏盐城

拉拉馋 2

2019-8-17 02:52:34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春暖菊花开 发表于 2019-8-22 19:34:28 来自手机 来自: 江苏连云港

春暖菊花开 3

2019-8-22 19:34:28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会员

返回列表 本版积分规则

免费找工作,招工人,就上东海生活网招聘!
  • 发布新帖

  • 在线客服

  • 微信

  • 客户端

  •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