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喜欢在朋友圈发表所闻所感,晒自己的生活状态,方便朋友间情感交流。但,朋友圈不是法外之地,一些不当言论会受到法律严惩。近日山左口一女子因为发了一个辱骂执法人员的朋友圈,受到了处罚。
2月27日下午,东海县山左口乡建管所接到举报称:山左口乡团林村杨某艳家的建房违规。接到举报后执法人员立即前往查看情况,到达现场发现被举报人杨某艳家的房子之前就因为没有建房手续被处理过,随后执法人员对其下达了停工通知书,并依法拆除了她家的违章建筑。
因自家的违章建筑被拆除,杨某艳心中产生不满,随后把录有执法人员拆除违建的视频发到自己的微信朋友圈内,并配上“没王法狗娘养的”等文字。
杨某艳的行为已经构成了侮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之规定,给予杨某艳行政拘留二日的处罚。
警方提醒
在此,警方提醒广大居民,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都有严格的规定,如果对处罚不满意,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向上级机关申诉。若仅仅是为了发泄个人情绪,公然在社交网络上恶意侮辱他人,必将受到法律法规的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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