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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海城事] 年关岁末,东海一男子竟然这样讨债,结果钱没要回来,还要被拘

2019-1-24 17:13:52 1584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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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务管理员 发表于 2019-1-24 17:13:52 |阅读模式 来自: 江苏连云港

常务管理员 本帖作者

2019-1-24 17:13:52

春节,是我们国家最重要的传统节日,往往过了春节,人们才会觉得过去的一年正式结束,也正因为如此,春节前,很多人都要把一年中很多事情做个了结,这其中就包括讨要债务。近日,东海男子为讨要债务,竟非法拘禁他人,最终钱没要回来,自己却因触犯了法律被刑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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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月23日晚上8点多,牛山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自己的朋友因欠人家钱被强行带走了。民警接到报警后,立即出警前往现场,经报警的顾女士介绍,自己和朋友邵某当时正在一家粥店内吃饭,一名姓张的男子带着另一个青年就过来找到邵某,要求他还钱,邵某说没有钱,就被两人拽着头发坐一辆出租车走了。


民警在现场简要了解事情经过后,立即汇报所领导,先行寻找被带走的邵某。经工作,民警很快查清张姓男子的住址,并于当天夜间24时许在张某家中将被非法拘禁的邵某救出。


经过民警调查,邵某与张某间存在债务纠纷,因为快要过年了,张某找到邵某要求还钱,邵某一直称没有钱,于是张某就找来自己的朋友帮忙把邵某强行带到自己家里,让他想办法还钱,过程中还对邵某进行了殴打。目前,张某因涉嫌非法拘禁罪被刑事拘留。


我国刑法规定,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债务原本是简单的民事合同关系,一方以自己的诚信或资产作为抵押向另一方借取资金。但是,在偿还债务的过程中,由于种种原因,一旦不能及时偿还,债权人往往会通过各种方法向借债人讨还,一旦行为不当,触犯了法律,不但自己的债权不能得到保护,反而还要被追究法律责任,得不偿失。


因此,临近春节之际,警方提醒:欠债还钱是常理,诚实守信践约定,维护权益要守法,和谐喜庆度佳节。


也敬告那些老赖们

有钱抓紧还人家

要不别人过不好年

你也过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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