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6日,被执行人王某某因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被东海法院采取司法拘留15天的强制措施。 被执行人王某某因债务纠纷被申请人韩某诉至我院,在审理过程中经本院主持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履行期满后王某某始终拒不还款,对申请人韩某避而不见。无奈之下韩某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执行法官经过充分调查未发现王某某名下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对王某某更是难觅其踪。
我院执行局对该类名下无执行财产且找不到被执行人的案件进行定期梳理,并将被执行人员名单及举报电话发布到各乡镇派出所。16上午,王某某在去平明镇派出所办理业务时恰好被申请人韩某发现,便立即拨打举报电话。我院执行局接到举报电话后,即刻联系平明镇派出所将王某某临控。手戴名牌金表的王某某被带回法院后,还是表示没钱还账,执行法官对其再次进行耐心释法教育,王某某始终态度恶劣并拒绝履行债务。最终我院决定将王某某司法拘留。
对于王某某的“赖账”顽疾司法拘留也许只是第一个疗程,不过没关系,执行法官会视其情况进行后续治疗。我们会以案结事了的态度为每一位“老赖”进行对症下药,绝不手软。正所谓“有借无还老耍赖,手表换成手拷戴。躲债被拘不舒服,积极还账是正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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