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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海城事] 李埝抓到一个男子,车上竟然有三千多只“癞蛤蟆”!

2018-6-10 11:38:37 167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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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务管理员 发表于 2018-6-10 11:38:37 |阅读模式 来自: 江苏连云港

常务管理员 本帖作者

2018-6-10 11:38:37

大家都知道保护野生动物,不应该捕抓、买卖青蛙,却不知道收购野生“癞蛤蟆”也可能违法犯罪。以养殖“癞蛤蟆”为职业的男子冯某,为贪图便宜,不去购买养殖的“癞蛤蟆”幼苗,却从村民手里收购野生的。6月7日,冯某收购完“癞蛤蟆”在回家途中,被执勤民警抓了个正着,经清点,车上共装有3260余只“癞蛤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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癞蛤蟆
学名蟾蜍,从它身上提取的蟾酥以及蟾衣,是我国紧缺的药材。

今年55岁的冯某是山东省苍山县人,以养殖蟾蜍为生,之前他都是从养殖公司购买蟾蜍幼苗,后来听说收购野生蟾蜍比养殖的省钱,为了贪图便宜,冯某就决定收购野生蟾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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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朋友帮我联系好了收购野生蟾蜍的地方,昨日凌晨4点多,我开着面包车出发,从京沪高速红花埠出口下高速,走310国道往东走,到温泉镇东边的一个大鱼塘附近,到那里就直接收购了。”冯某说,共在那边待了两个多小时,一直有人陆陆续续过来出售蟾蜍。冯某以每斤3元的价格,收购了300多斤的蟾蜍,共花了1100多元。冯某将这些蟾蜍装到面包车上,便开车回家。上午十点多,当冯某开车到东海和临沭交界的地方,被东海民警查获。

民警清点,车上共有3260多只蟾蜍。目前,冯某因非法收购野生动物已被依法传唤至李埝派出所接受调查,案件在进一步审理中。



日常生活中常见的麻雀、青蛙、蟾蜍、刺猬、蛇等“三有动物”,都属于受保护的野生动物。任何收购、贩卖、捕杀野生动物行为都是违法行为,如有发现类似现象,请及时拨打110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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