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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海城事] 青湖一男子刚蹲了两年牢出来,结果又暴力袭警,再判二年三个月

2017-11-17 17:25:02 1069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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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务管理员 发表于 2017-11-17 17:25:02 |阅读模式 来自: 江苏连云港

常务管理员 本帖作者

2017-11-17 17:25:02

侄子在学校被人扎伤住进医院,派出所民警到医院处理此事时,青湖男子因不满警察的处理建议,为替侄子出头,将现场处理的民警头部打伤,并抢走了民警的执法记录仪强行砸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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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回顾

2016年12月26日下午,鲍某的侄子在学校被同学用圆规扎伤送进医院治疗,其父亲(鲍某的弟弟)向东海县公安局报警后,东海县公安局青湖派出所副所长周某带领3名民警到医院处理。

在处理过程中,民警周某了解情况后,认为此事的原委尚需调查,建议此事先由学校处理。被告人听闻后顿时不满,当时就用言语辱骂民警周某,并抢夺周某左肩处的执法记录仪,鲍某被其他几名民警推出了病房,民警周某依法对被告人鲍某进行治安传唤,这时,鲍某突然又闯入病房对着周某的头部就是几拳头,致使周某头部受伤流血,打人后鲍某随即强行逃脱,并砸烂了抢走的执法记录仪。经东海县公安局物证鉴定室出具的鉴定书,证明民警周某头部损失为轻微伤。


案件审理

东海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鲍某以暴力手段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其行为已经构成妨害公务罪。东海县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鲍某犯妨害公务罪事实及罪名成立,应依法惩处。被告人鲍某在缓刑考验期内犯新罪,应撤销缓刑,数罪并罚,故判处被告人鲍某犯妨害公务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鲍某于2014年12月30日因故意伤害罪被东海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此次鲍某犯妨害公务罪尚在缓刑考验期内,故对鲍某与原判有期徒刑二年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年三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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