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6日9时许,交警大队民警李本明在牛山路与富华路路口查处非机动车违法行为时,一名违法行为人出示姓名为江某的身份证接受处罚,经系统查询江某(男,30岁,连云港市连云区人)系网上逃犯,民警立即对该名违法行为人进行控制。
经查,2017年4月11日,江某以签订《汽车租赁合同》的方式从万源汽车租赁公司租赁车牌照为苏GHG957的黑色凯美瑞轿车,后于2017年5月10日将该车抵押于孙某处,并签订《汽车质押借款合同》和《二手车转让协议书》,向孙某借款人民币11万元用于偿还自己所欠赌债。江某因涉嫌合同诈骗于2017年9月21日被连云分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网上追逃。
目前,江某已被移交相关部门做进一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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