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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海城事] 东海一房东因未登记承租人信息被处罚!而且他的承租人涉嫌非法买卖枪支弹药、吸毒...

2017-10-15 09:46:21 1705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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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务管理员 发表于 2017-10-15 09:46:21 |阅读模式 来自: 江苏连云港

常务管理员 本帖作者

2017-10-15 09:46:21

日前,东海警方通过出租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抓获一名涉嫌非法买卖枪支弹药、吸毒、非法持有毒品人员李某,而出租房主焦某因未按规定登记承租人信息被治安处罚。


10月8日下午,东海县开发区派出所民警李伟如往常一样,对辖区进行出租房屋安全隐患排查,走访排查至开发区水晶路的一家名为“华*矿物”出租门市时,发现该门市二楼住宿的房间内有发令枪子弹等违禁物品,因该店内承租、居住的老板李某不在,仅有一名营业员,为了防止打草惊蛇,遂再次登记下出租人焦某、承租人李某相关信息及其他安全隐患后离开。

第二天,李伟再一次到“华*矿物”出租门市时,发现李某正在店内,并依法将其进行传唤至开发区派出所,后经过依法对其承租的门市进行检查,查获钢珠枪1支、发令枪子弹107发以及毒品等违禁品。民警李伟在对房主焦某了解情况时,李某自2016年10月就租用该门市,但焦某供述对承租人李某情况不了解,并不知道承租人身份。


目前,犯罪嫌疑人李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而房主焦某因未按规定登记承租人姓名、身份信息被行政罚款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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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提示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七条:

房屋出租人将房屋出租给无身份证件的人居住的,或者不按规定登记承租人姓名、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房屋出租人明知承租人利用出租房屋进行犯罪活动,不向公安机关报告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房东一定要留意以下身份的租户

1、单身无业的租户,有可能是不法分子。

2、多人群租的租户,有可能是传销或制假人员。

3、转租转借的租户,一定要注意租住人的真实身份。

在废弃闲置厂房、仓库、小区车库、空关房、地下空间、桥梁涵洞等易于落脚藏身的场所,发现那些来历不明、无正当职业、经济状况反常等可疑人员,大家积极向警方举报,为警方及时防范打击违法犯罪活动提供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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