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名男子在扬州街头 持刀抢劫并强奸妇女 连夜逃窜至连云港后未实名登记入住旅馆 两地警方联合行动 在房间内上演激烈抓捕一幕 ......
持刀抢劫并强奸妇女
9月9日夜,犯罪嫌疑人孙某成、刘某飞(均系山东烟台人)结伙窜至扬州市江都区,持刀将张某某(女,37岁)威逼至僻静处,抢劫现金2398元及VIVO手机一部后,又将受害人强奸。 作案后,两名犯罪嫌疑人连夜逃离扬州。9月10日下午5时许,两人来到连云港,在海州区振兴路找到了一家小旅馆。由于怕暴露自己的身份,两人对旅馆老板谎称自己因交通事故,身份证被扣押。而旅馆老板未经核实,便同意二人入住。 9月11日,扬州警方一路追踪至我市,并且请求我市警方予以协助。经过调查,我市警方发现两名犯罪嫌疑人可能藏匿在振兴路某小旅馆内。
包围旅馆、瓮中捉鳖
市公安局刑警支队七大队大队长孟庆理对现场地形进行查看后,决定采取包围旅馆、瓮中捉鳖的抓捕方案。当日上午10时25分,孟庆理带领两地多名民警进入旅馆,经出示证件、嫌犯照片等表明来意,但查阅入住登记记录和部分房间均未发现嫌疑人踪影。
10时30分,不放过一丝一毫线索的孟庆理,要求打开全部房间配合检查。在打开二楼第5个房间时,与嫌疑人体貌特征高度吻合的2名嫌疑男子,发现门被打开的刹那从床上一跃而起。一名身高1.95米,体重近150公斤的男子从衣服口袋里掏凶器。见此情景,孟庆理当即扑向该名犯罪嫌疑人,跟着冲进来的民警扑向另一名嫌疑男子。 两名犯罪嫌疑人不甘就范、暴力拒捕,在参战民警的共同努力下,经过近五分钟的搏斗,终于将两名犯罪嫌疑人擒获。在犯罪嫌疑人的身上,当场缴获弹簧刀两把、作案用的口罩及抢劫来的受害人手机和现金等物品。
经初步讯问,两名嫌疑人对9月9日夜在扬州江都区持刀拦路抢劫、强奸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扬州警方已将两名犯罪嫌疑人押回进一步审查。犯罪嫌疑人当时入住的旅馆老板韩某光(男,东海人,62岁),在没有进行身份核实登记的情况下,轻信二人的谎言随意让他们入住,其后也没有及时向当地派出所报告该情况,已涉嫌违法。 9月13日,海州公安分局新东派出所依法对该旅馆进行调查,老板韩某光因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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