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文书送达不到,就无法开庭,法律文书也不生效。近期,东海县人民法院在审理六起信用卡纠纷案件中,采取到被告居住地张贴公告的方式进行送达,取得了良好效果,债务人或其亲属纷纷到法院或银行主动履行债务。 被告施某于2013年2月7日在原告中国农业银行东海县支行开立信用卡。截至2016年11月7日,被告施某的信用卡透支逾七期,本息2.5万余元。原告中国农业银行东海县支行到东海县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被告施某归还上述本息。 可是,此案因送达问题卡住了,原告自称多次到被告家,被告家无人。法院通过邮政快递方式送达后,因无法联系到被告,送达材料被退回。原告要求公告送达,法院考虑到案件标的比较小、法律关系简单,遂到被告施某居住地张贴公告。出乎意料的是,两天后,被告施某的儿子主动到银行履行了债务,并告知银行其父亲已经过世。至此,本案得以快速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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