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朱女士在某地机场结识一名自称在东海做水晶生意的张某,热情的张某大方地赠送她一条漂亮的水晶手链,两人还互加了微信好友。此后,朱女士在张某的热情推荐下,多次购买其店铺中的水晶饰品(价格均不高),如遇不满意,还可无条件退货。最后一次,朱女士在其店铺里一次性购买近万元的纯天然紫水晶手链两条,收到货后却发现品相太差,要求退货被拒,还被对方拉黑。 后经调查,张某每次发货地址的老板并非姓张,而且也不是做水晶饰品生意的。找不到卖家,朱女士只有自认倒霉。 小编提醒: 目前,不少微商以个人经营为主,无实体店、无营业执照,一旦出现消费纠纷,就通过直接删除好友或更换账号逃避责任,给消费者维权带来很大的难度。 一是不要轻易加陌生微商为好友; 二是警惕虚假宣传和商品质量风险,不要轻信卖家晒出的精美图片以及好评截图; 三是尽量选择正规合法的第三方支付平台进行交易,确保交易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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