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是司机必须坚守的原则,然而还是有人突破底线,不顾自己和他人的安全酒后驾车。东海县的王某就是其中一位,不过他做的事有点奇葩了,酒后驾驶的他竟然在等红灯时睡着了。
网络配图 “有一辆面包车停在路口一个多小时了,我们上前一看,发现车上的人睡着了,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今年1月9日15时许,有群众拨打110反映,一辆小型普通客车在沿323省道由东向西行驶至东海县曹浦查报站红绿灯处时,一直停着不走。 民警随后赶到现场,一番检查后发现该客车司机王某竟然是在等红灯时在车内睡着了,怀疑是酒后驾车。果然,经检验,王某静脉血中检出乙醇成分,含量为138mg/100ml。 然而警方随后的工作遭遇了一点麻烦,王某首次做调查笔录时表现出极强的防御心理,在回答侦查人员问出的“车辆当天是谁驾驶”、“如何行驶至曹浦卡口”、“执法记录仪拍摄到你在驾驶员位置系安全带睡着了”等问题时,他均以“不知道”、“不清楚”、“无可奉告”来回答。 3月10日,王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东海县公安局刑事拘留,6月27日,其被检察院提起公诉。 “我承认我喝酒了,但是我喝酒不开车。我当时就把车子停在路口,在车子里喝的,喝酒后我准备叫家人把车开回去,还没来得及打电话呢……我喝完酒心情不好,就在车上睡着了。”法庭上,王某为逃避法律制裁,对指控的犯罪事实予以否认,辩称自己没有酒后驾车。 王某虽不认罪,不交代其在何处和何人一起喝酒,但其醉驾的事实依照现场监控足以认定。案发现场监控录像及公安机关的出警录像证实,1月9日15时02分,王某驾驶的小型普通客车行驶至曹浦查报站红绿灯路口停下,随后一直停在路口无任何人上下车,至16时32分民警赶到现场,发现王某身上系着安全带正在驾驶室内睡觉,车辆仍处于发动状态。而且,民警未在王某的车上发现酒瓶。 近日,东海县人民法院审结了这起危险驾驶案,一审判决被告人王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一个月十五天,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五百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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