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代餐饮行业中,为了让馒头、包子等面食变得蓬松,通常会使用一种叫“泡打粉”的食品添加剂。但“泡打粉”又存在无毒和有毒之分,但凡含有硫酸铝钾、硫酸铝铵成分的,都属于有毒“泡打粉”,原因在于它们中的铝成分能导致长期食用的人丧失记忆力甚至患上“老年痴呆症”。因此,含铝“泡打粉”是国家命令禁止在食品中使用的。但近日,东海县却有三间包子店为了节约成本,大胆使用含铝“泡打粉”生产包子出售。对这些不法店主危害人民生命健康的行为,当地执法部门果断地予以了查处。
今年8月8日,西双湖派出所会同市场监督部门对辖区一城中村的多家经营面食的店面进行了食品安全检查,发现有三家包子店有使用含铝“泡打粉”的嫌疑,这三家店面分别是本县人孙某(女,37岁)经营的灌汤包小笼包店,安徽籍林某某(男,53岁)经营的汤包店和湖北籍张某(男,45岁)经营的生煎包子店。公安机关依法扣押了三家包子店用于做包子的面团,并送往专业机构进行鉴定。经专业机构检测,三家包子店的面团内铝含量均严重超标。
近日,西双湖派出所依法传唤孙某、林某某和张某,在证据的面前,三人都承认了自己朝面团中添加含铝“泡打粉”的违法事实。 目前,孙某等三人因涉嫌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罪,已被公安机关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相关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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