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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姓呼声] 头于对东规信(2014)12号文信访事项答复意见书的复查申请

2014-10-15 20:44:28 1851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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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海80后 发表于 2014-10-15 20:41:36 |阅读模式 来自: 北京

东海80后 本帖作者

2014-10-15 20:41:36

头于对东规信(2014)12号文信访事项答复意见书的复查申请
申请人:东海县牛山街道办和堂村委会九组村民代表贡凤罗等。贡凤罗,男,1954年2月16日,汉族,农民,住址:东海县牛山街道办和堂村民委员会联系电话15950775858
  申请人因不服东海县规划局东规信(2014)12号文《关于牛山街道和堂村贡凤罗反映利民东路南侧地块规划的信访事项答复意见书》,申请省领导复查。
申请事项:  
   要求县规划局对牛山街道利民东路南侧.副食品批发市场对面的地块进行规划,批准申请人在该地块上进行建设。
申请理由:
一、该地申请人已经取得相关合法手续
2011年3月2日,东海县国土局分两宗地块对该块土地核发了国有土地使用证。用地性质为商业用地。面积分别为524.9平方米、924平方米,共计:1448.9平方米。
  2011年4月29日,东海县发改委批文《关于牛山镇和堂村建设利民东路南侧沿街地块改造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同意牛山镇和堂村建设利民东路南侧沿街地块改造工程项目。
二、规划局答复无法规划建设是错误的
   首席,该路段东侧已有十三家已建好居住,并且取得了相关法律手续及规划手续。2008年7月30日又批准文玲章家在该块土地上建房6间。规划证号为:320722200800158.当时,文玲章家邻居李文武,李文新认为该规划不合法,并向东海县法院提起了行政诉讼,东海县规划局副局长李加瑞到庭参加了诉讼,在法庭上规划局振振有词的说,颁发给文玲章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事实清楚,程序合法。怎么到规划我们土地时就无法规划了呢?地是同一块地,人(李加瑞)还是那个人,难道真的像老百姓说的那样,有钱有势肯送礼就给规划,没钱没势不送礼就不给规划,在习近平总书记倡导的反腐倡廉的大好形势下,我们老百姓的觉悟都提高了,办事不再给干部送礼,依法办事,难道你们这些当干部觉悟还没有提高吗?
其次,我们要求规划也是符合《江苏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3.2.3.1规定该条规定:为了有利于形成整体有序的城市局界面,同一城市路段同侧建筑后退城市道路红线的距离应有机结合。东海县规划局在与李文武、李文新、文玲章的行政诉讼中,东海县规划局也是引用了这一条文,并且得到市、县两级人民法院认可,判决规划局颁发给文玲章家的规划许可证合法。怎么到我们这儿就引用了《江苏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地3.2规定?我们要求就依据2004年批发的十三家,以及2008年7月才批给文玲章一样的规划,怎么就不能批?其中原因何在?是不是某个别县里领导想从中得点利益,我们老百姓不答应,而从中作梗的呢?如若是这些,我要将这些年领导的名字曝光,公布于众,让整个社会都来评论一下我们东海县的个别领导是一个什么样的贼脸!
三、我们有权反映情况
东海县规划局认为,我们和堂村九组村民不是申请建设主体,无权反映情况,该意见是错误的,牛山镇人民政府已于2011年10月将该土地使用权转让我们和堂村九组,因此我们作为村民代表(贡凤罗)完全有权反映上述情况。
  综上请求,省领导对我们反映的情况进行秘密调查,给我们村民一个公正的说法。
     此致  
                 申请人:和堂村九组代表
                               2014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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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海80后 发表于 2014-10-15 20:44:28 来自: 北京

东海80后 2

2014-10-15 20:44:28

官向官民向民!只求一个说理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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