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7月2日下午,万泰装饰(以下简称万泰)在香江半岛做活动,听到员工反应元洲装饰(以下简称元洲)的人,在物业办公室门口,来一个人放门进一个,其他人不得入内。(后发现物业办公室内聚集着大部分元洲装饰的员工)接着就和一个同行一起进去了解情况,然后在阳台地上发现了万泰和其他同行的宣传广告和员工名片。事情告一段落。 在当日下午东海生活网上就有了一个帖子(隔天下午五点多我公司才发现此贴),内容大致就是说元洲装饰的人把物业门关着,在里面做坏事,把别人的单页拿出来把自己的放进去,帖子当中没有任何一点提到万泰装饰,我们也不知道发贴的是谁,接着元洲的一个员工就回复说万泰的员工不让他们放单页,(请问是我们公司哪个员工不让你放的你指出来。)说万泰竞争不过元洲搞网络诽谤败坏其名声,请问你们凭什么说是我们万泰诽谤你们?有什么证据?诽谤罪(刑法第246条),是指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这个帖子当中说的事件是捏造的还是确实属实?为什么发帖者也没提到拿的是哪家的单页,回帖者就直接说是万泰诽谤,接着又说万泰不要脸?万泰装饰对此表示很愤怒和不理解。 2014年7月3日,手机微信公众平台,东海生活网出现这样一条帖子,《关于万泰装饰恶意诽谤元洲装饰的网络行为的回应》,发帖者为昨天回帖者,指责万泰不让其放单页,指责万泰败坏诽谤其的名声,已经构成犯罪,还保留法律申诉(这是我们看到的第一个帖子)。请问这从何说起?我们看到这个帖子的时间大概在下午5点多,万泰感到很愤怒,这时我们还不知道第一个帖子,于是问了每一个员工都说没发过有关元洲的帖子,于是我们打电话到元洲装饰,前台接的电话,我们问网上的帖子谁发的,她说不知道,我们要求负责人或者发帖人接电话,告知已下班,问经理号码告知不外传。让他们联系经理速回电话,没多久经理电话过来,我们约定到元洲二楼面谈。他们负责人称回贴的是他们的一名员工,未经过领导同意。(领导不同意他就一小小的员工会发那么多?敢发这么多?)称已联系生活网管理人员将帖子删除,(之前帖子已截图)并称下午前台陆续接到好几个电话,说是以万泰的名义来骂他们的,我们当场否认此事,并要求将来电号码给我们,我们要看看到底是谁在搞鬼。元洲负责人称会在生活网上发帖澄清此事,并报警处理来电骂人一事。我们约好第二天将号码找出来,找到这个人,结果第二天他就给了两个号码。一个是我们七月三日下午打他们前台找负责人的号码,另一个是归属地为内蒙古呼和浩特的号码1584914****。我们还和元洲经理再次确认过后,我们联系此号码,对方称刚从内蒙回来,家里房子准备装修。和元洲装饰所说不符。电联刘经理,问来电人是否直接声称自己是万泰装饰的,并辱骂他们工作人员,刘经理说不是,来电人只是辱骂元洲并且和网上帖子内容差不多,当前台问到是否是万泰装饰时,对方挂掉电话。(请问这何以见得电话是万泰装饰打的?),我们要求报警让公安彻查号码,最多去电信公司查下来电显示,经理直接说:你们公司到底要个什么样的结果?(我们明确说了,必须让辱骂我公司的那位员工当面道歉)一个下午的来电显示应该很快有结果的,那么一大公司,就查个号码查了两天没查到,你们公司前台一下午能来多少的电话?还声称好几个号码打到他们公司辱骂他们。联系梁经理,我话还没说完,直接说已下班随后挂断电话,请问这是什么态度?一个公司高管就这样处理事情么?你们的公司就是这样的?如此公司做出如此举动实在让业内心寒!对于元洲在无凭无据的情况下诋毁万泰装饰名声做法是否属恶意行为,万泰装饰对此保留质疑并要求元洲装饰让恶意回帖员工对我公司名誉的损失做出正式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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