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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一民政所吃饭打白条 3万块钱拖欠十年

2014-6-25 22:54:03 979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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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u708899387 发表于 2014-6-25 22:54:03 |阅读模式 来自: 湖南长沙

hu708899387 本帖作者

2014-6-25 22:54:03

6月23日,央广网河南分网以《信阳一民政所吃饭打白条 3万块钱拖欠十年》为


题,报道了商城县苏仙石乡民政所欠下餐馆3万元钱十年未还的事,连日来引起


了社会的广泛关注。25日,苏仙石乡政府回应,欠条和印章正在做司法鉴定,


到底是先盖章,还是先写的欠条,需要等一个结果。




  25日上午8:30,记者致电商城县纪委信访室0376-7924888,一女性工作人


员称原任所长曹新洲的欠款行为与苏仙石乡民政所无关。记者追问,欠条上还


有民政所盖的章,女工作人员回应:“那不是民政所的章!”再次打电话追问


,一男性工作人员直言“联系宣传部吧”,直接挂掉了电话。


  9点,商城县县委宣传部向记者发来情况说明,说明中称苏仙石乡政府高度


重视此事,成立了调查组,进行了详细调查。


  苏仙石政府在回复中称,杨维富于2014年4月反映苏仙石乡人民政府民政所


在1996年至2004年欠其餐费36250元。而曹新洲实际从2002年8月就已经不再负


责苏仙石乡民政事务。杨维富所出示的欠条落款时间为2004年11月24日,此时


曹新洲无资格以“商城县苏仙石乡人民政府民政专用章”名义打欠条。


  说明中还提到,曹新洲于2005年3月被刑拘,当年11月因挪用特定款物罪被


判刑。


  最后,苏仙石乡政府在情况说明中表示,该欠条不是曹新洲因公务、职务


行为产生的单位负债,而是曹新洲的私人债务,应该由曹新洲负责偿还。至于


为什么在曹新洲退休之后还可以持该乡民政所的公章,苏仙石乡政府回应,欠


条和印章正在做司法鉴定,到底是先盖章,还是先写的欠条,需要等一个结果


。文章转自天津印章网 www.tianjinkezhang.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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