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4月11日下午,全省乡镇学校创建“语言文字规范化达标校”工作在泰兴市黄桥镇中心小学启动。教育部语言文字应用管理司司长姚喜双、省教育厅副巡视员李世恺等出席仪式,并向 “推普到乡镇”志愿行动代表授旗。
启动仪式上,还举行了“千所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与乡镇学校结对,千名省级语言文字培训视导员送教到乡镇”签字仪式。
2010年,我省在全国率先全面完成省域内各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成为全国首个“城市普通话初步普及、汉字社会应用基本规范达标省”。2011年6月,省语委、省文明办在全国率先全面部署语言文字规范化“城市创优、乡镇达标”工作。省语委从各地和高校遴选了千名省级语言文字培训视导员,组织千所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与乡镇学校结对,千名省级语言文字培训视导员送教到乡镇,开展“推普到乡镇”志愿行动,从制度、经验、人才等方面对乡镇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工作给予切实支持。到2015年,全省乡镇学校全部建成“语言文字规范化达标校”,苏南、苏中、苏北各有一定比例的乡镇建成“语言文字规范化达标乡镇”,为2020年全省乡镇实现“普通话初步普及、汉字社会应用基本规范”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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