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东海县公安局房山派出所在开展“关城门”行动中,当场查获一辆非法储藏汽油车辆。该车的后备箱里装有散装汽油5桶,每桶25升共计125升。宛如一个“移动炸弹”在路上奔驰,并且车内没有任何灭火设备,如果发生意外后果将不堪设想,着实让在场的民警捏了把冷汗。
“我下午去临沂买家具的,回东海的路上发现山东那边的汽油特别便宜,于是贪图便宜便买了一些”。据民警了解到,女司机名叫谢某春(30岁,平明镇人),1月8日当天到山东临沂购置家具,随后闲逛时发现山东当地加油站的汽油4块多一升,而在东海本地加油的话也要7块多一升,谢某看到这样的价格很是心动。于是便到加油站附近的杂货店内购买了五只油桶用于盛放汽油。 一不做二不休,买完油桶后谢某便来到加油站以每升4.7元的价格将五只油桶全部加满,共计花费600余元。心里的盘算着一次购买这么多汽油回家真是捡了一个“大便宜”,但是美梦易碎没想到还没将车子开回家,半路上就被民警逮了个正着。
目前,谢某因非法运输危险物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之规定,已被东海县公安局依法行政拘留5日。
汽油属于危险化学品,私人不允许储存、运输、买卖。散装油必须用专门的危爆车运输。私人运输汽油极有可能造成严重后果,不要为小利失大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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