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3日上午,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原连云港市土地和矿业权市场管理中心主任辛某受贿案。据悉,辛某曾任东海县国土资源局局长,其前任局长高某一周前也在同一法院因受贿2000多万受审,两任局长“前腐后继”,相隔一周,双双站上被告席。
资料显示,辛某于2009年5月从高某手中接任东海县国土资源局局长的位置。高某于2014年退休,2018年6月,退休4年后高某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查。仅一个多月后,辛某从连云港市土地和矿业权市场管理中心主任的位置上应声落马。 连云港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05年至2018年,被告人辛华利用其担任东海县国土资源局党组成员、局长助理、副局长、党组副书记、局长、党组书记、东海县城乡建设环境整治指挥部旧城改造分指挥部副指挥长、连云港市土地和矿业权市场管理中心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或者利用其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土地使用权登记、拆迁推进、工程项目承揽、土地评估和测绘业务承揽等事项上提供帮助。2005年至2018年,被告人辛华先后多次收受上述单位及个人给予的共计折合人民币446.561666万元。 庭审中,在审判长主持下,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辛华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庭审充分保障了被告人及其辩护人的辩护权及其他诉讼权利。被告人辛华在最后陈述中当庭表示认罪、悔罪,请求法庭能够从轻处罚。 市委党校市管干部培训班学员、市纪委监委、市检察院、市资源局、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被告人辛华的亲属和各界群众70余人旁听庭审。 庭审结束后法庭宣布休庭,本案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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