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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东海县城区2026年春节
临时摊位设置方案的公告
为了营造浓郁的节日氛围,确保城区市容有序、环境整洁、交通顺畅,让广大市民度过一个平安愉快、欢乐祥和的春节,根据《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和县城区道路及交通通行等实际情况,制定2026年春节县城区临时摊位规划设置方案,现公告如下:
一、设置地点及数量
1.和平东路南侧实验小学北门(东侧18个、西侧14个)设置摊位32个;
2.和平东路南侧和平路小学北门(东侧20个、西侧12个)设置摊位32个;
3.和平东路北侧实验中学南门(西侧)设置摊位18个;
4.郑庄西路北侧实小西双湖校区南门(东侧15个、西侧10个)设置摊位25个;
5.北辰东路南侧名流国际小区北门(西侧)设置摊位40个;
6.振兴北路东侧玉带河南广场设置摊位20个;
7.徐海广场疏导点西南角(西墙东侧)设置摊位12个;
8.钢铁西路北侧牛小南门(西侧)设置摊位12个;
9.海陵西路西首南侧设置摊位18个(南侧8个、北侧10个);
10.和平东路步行街南入口两侧设置彩票帐篷12个;
11.人民广场年货大集展区摊位20个。
二、摊位规模
1.城区道路摊位:均在沿路牙石以上设置,摊位数量及规模以路段现场实际设置(施划线、号)为准。
2.人民广场摊位:在人民广场设置,规模以现场实际设置为准。
三、设置时限
1.城区道路摊位:2026年2月9日—2月22日(大年初六)和2026年3月3日(正月十五),共15天。
2.人民广场摊位:2026年1月31日8:00——15:00。
四、经营种类
1.城区道路摊位:允许经营春联、挂(年)历、窗花(纸)、花灯、玩具(套圈)、糖(干)果、瓜子、水果、糕点。
2.人民广场摊位:允许经营春联、灯笼、窗花、福字、剪纸、玩具、文具。
五、收费标准
1.占道(场地)费:免收。
2.生活垃圾处理费:免费。
六、城区道路摊位审批时间及地点
1.审批时间:2026年2月4日—2月6日。
2.审批地点:振兴北路东侧(县体育场西门)。
七、人民广场摊位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26年1月28日—30日(9:00—11:00、15:00—17:00)。
2.报名地点:东海县城市管理局市容和户外广告管理科(东海县和平东路173号)。
3.报名要求:需本人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及复印件,填写登记表并签字确认,每人限1个摊位,报名满20人即截止,经营期间须遵守主办单位(东海农发集团)相关规定。
八、相关要求
1.经营户办理摊位审批手续时需本人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及复印件,并签订规范经营与安全承诺书,每人限批1个摊位,只限本人经营,发现人证不符、转卖、转租、转让的,一律取缔。彩票帐篷12个按要求办理。
2.经营户需自行配备垃圾收集容器,自觉维护环境卫生及交通秩序,履行突发事件、应急防控及安全生产等主体责任,按照审批及规范经营与安全承诺书要求规范经营。
3.为深入推进我县生态文明建设,保障人民生命、公共场所安全,营造绿色、安全、宜居的城市环境,根据东海县人民政府关于在限制区域和地点全时段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知(东政发〔2026〕3号)要求,县城区不设置经营烟花爆竹摊位,并禁止销售烟花爆竹,一经发现,立即取缔。
特此公告。
东海县城市管理局
2026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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