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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东海县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设置的公示(2025年第1批)
为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效遏制机动车闯红灯、不按导向车道行驶、逆向行驶、违反禁止标线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的、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等交通违法行为,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出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以及相关规范要求,现将东海县区域内新增、复用的电子警察通告如下:
一、闭路电视抓拍设备
1.房山镇吴场桥
2.房山镇吴场村
3.房山镇国源会展中心
4.东海县高铁站
5.房山镇房北村委
二、不礼让行人抓拍点位
1.富华西路东方体育城南门
2.海陵东路步行街北门
3.和平路玻东巷
4.牛山北路财政局东门
5.中华路湖滨花园东门
6.振兴北路大桥东北侧
7.中华路水晶市场东入口
三、电子警察设备
1.安峰309县道与峰泉路路口
2.曲阳G311与张谷路路口
3.石湖S464与尤塘村北路路口
4.西双湖晶都大道与博世路路口
5.东开发区淮河路与新S236路口
6.石榴S236与转水洪路路口
7.山左口南古寨检查站
8.西双湖钢铁路与振兴路路口
9.白塔G311与前滩路路口
10.黄川G310与七里村路路口
11.黄川G310与金川大道路路口
12.黄川G310与张桥村路路口
13.桃林G310与战备路路口
14.G311与远东路路口
15.徐海路与站东路路口
16.徐海路与站西路路口
17.徐海路与山西路路口
18.G311与山西路路口
19.迎宾大道与徐海路路口
20.西双湖府苑路与自清路路口
21.府苑路与魅力晶都路口
22.府苑路与幸福路路口
23.滨河南路与魅力晶都路路口
上述点位公示5日后启用,公安交管部门将依法对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取证,请广大群众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共同维护道路交通秩序。
东海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5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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