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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份以来,连云港市消防救援支队联合公安、住建、工信、市场、应急等部门全力推进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工作,为强化警示教育震慑作用,实现“查处一个,警示一批,教育一片”,现将部分电动自行车领域违法典型案例予以曝光。
典型案例
违规停放案例:
2025年5月23日,东海县消防救援大队联合牛山街道、住建局在检查瑞嘉花园小区时发现有电动车占用门厅的行为,现场依法对违法人员陈某、张某进行警告,并搬离违规停放车辆。
交通违法案例一:
2025年4月9日,东海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民警在晶都大道与幸福路路口,查获候某(女,35岁)驾驶非标三轮车在城区禁行道路、国省道上行驶,三轮车品牌为:钱湖豹
交通违法案例二:
2025年4月15日,东海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民警在晶都大道与幸福路路口,查获向某(男,42岁)驾驶非标三轮车在城区禁行道路、国省道上行驶,三轮车品牌为:金彭
产品质量案例:
2024年7月,东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涉嫌违法违规销售电动车情况移送单,称东海县安峰镇尹*利摩托车修理部涉嫌销售电动自行车鞍座长度超过国家标准,且车辆外观与《电动自行车产品合格证》上的外形简图不一致的电动自行车。后经查明:涉案电动自行车共1辆,整车编码为193622307250035,产品型号为TDR968Z,车辆生产者(制造商):绿佳车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生产企业名称:绿佳车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经我局执法人员现场使用钢卷尺测量,涉案电动自行车鞍座长度为540mm,不符合GB17761-2018《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规定要求。东海县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进行立案查处。
来源连云港消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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