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海县男子王某励和何某峰是昔日狱友,出狱后二人不仅没有悔改,反而勾搭到一起,干起盗窃销售电动车的违法勾当。近日,东海县公安局刑警大队经工作,连续抓获王某励(男,42岁,东海县人)、郁某(男,49岁,新沂市人)、刘某(男,36岁。东海县人)、何某峰(男,33岁,东海县人)、刘某明(男,51岁,新沂市人)等5名犯罪嫌疑人。
今年10月份以来,东海警方连续接到辖区群众多起电动车失窃的报案,经侦查发现,犯罪嫌疑人作案手法相似,认定系同一团伙所为。由于犯罪嫌疑人的反侦查意识较强,行窃时特意走偏僻小路隐藏行踪,给案件侦破带来一定难度。后民警对案情进行逐一梳理,通过查看沿路监控以及进一步分析研判,成功锁定两名犯罪嫌疑人身份。在取得相关证据后,12月7日晚,办案民警兵分三路实施抓捕,一组于当晚6时许在东海县城一出租房内将王某励抓获,一组在东海县城某车行将郁某、刘某抓获,另一组在新沂市一修车铺内将刘某明成功抓获。就在民警对何某峰实施抓捕时,发现其并不在家中,办案民警后经过连夜的研判,于第二天晚上在东海县石榴街道某村何某峰亲戚家中成功将其抓获。
经审讯,王某励和何某峰是昔日狱友,何某峰于今年7月出狱,王某励今年10月出狱。两人因为是老乡,所以在狱中一见如故,处得亲如兄弟。王某励出狱后便找到何某峰,希望兄弟带着其做生意,然而二人做了一段时间生意后,发现不仅不赚钱而且亏钱。随后,王某励便提出干回“老本行”,让何某峰协助其盗窃电动车,缺钱的二人一拍即合,随后王某励带着自己的朋友刘某,何某峰带着自己的朋友郁某一起成立了分工明确的“盗车团伙”。何某峰负责开车,王某励和刘某负责实施盗窃,郁某和开电动车修理铺刘某明则负责寻找买家。之后,几人先后窜至牛山街道、安峰镇、平明镇等地盗窃数十辆电动车,涉案价值20余万元。 目前,5名犯罪嫌疑人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在进一步侦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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