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都知道,汽油属于一级易燃液体,是我们国家监管部门重点管控的危险品,个人私自储存贩卖散装汽油是一种违法行为,可是总有一些人为了牟取暴利选择“铤而走险”,以身试法。近日,东海县公安局开发区派出所查处一起非法储存贩卖散装汽油案件。
5月28日下午15时许,开发区派出所民警在明珠路石安河河堤附近巡逻时发现,一辆白色面包车停在路边,有非法贩卖汽油之嫌。随后民警立即赶往现场,将贩卖汽油的于某某抓获,当场查获一辆面包车、加油机、加油枪、汽油等物品。经现场称量散装汽油共计600升。于某违规销售散装汽油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民警当场将其带至派出所进行询问,对其车辆及涉案物品进行扣押和收缴。经讯问,于某从2019年开始违规销售散装汽油,期间多次被派出所处以行政拘留7日和9日的处罚。销售对象均为周边的私家车、面包车车主,销售方式主要通过微信和电话联系,在约定时间地点开着车拉着油桶给购买客户进行加油。据了解,于某以4.9元每升的价格购入散装汽油600升,再以每升5.78元的价格卖给有需要的驾驶员客户,从中赚取差价非法获利500余元。目前,于某因违规销售散装汽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30条之规定,已被东海县公安局依法作出行政拘留12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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