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东海法院严格落实为民办实事要求,进一步拓宽执行思路,丰富执行手段,穷尽执行措施,以实实在在的成绩呈现队伍教育整顿成果。 5月18日,东海法院执行局核实并成功查控到一笔到期债权线索,次债务人将于近日直接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其对被执行人的到期债务。
基本案情
李某(化名)诉东海县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东海法院判决被告某公司向原告李某支付货款100000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因该公司未主动履行,李某向东海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经过 本案执行立案后,经执行指挥中心查控,未查找到可供执行财产线索。5月15日上午,东海法院执行局实施团队承办人接到申请执行人李某电话,称被执行人公司在东海县某中学处有工程款到期债权线索,债权数额近20万元,次债务人即该中学随时有可能向被执行公司直接履行该笔款项,为防止履行后本案无财产可供执行,请求执行局尽快前往核实情况并控制该大额债权。 承办人获知该消息后,即刻组织执行团队干警赴次债务人处即东海县某中学处进行现场调查。到达现场后,执行干警找到了该中学具体负责同志,出示证件并表明来意,经过调查,该中学对被执行公司确有到期债务,且该债务已经届满履行期限,与此同时,该中学未对该债务提出异议。通过执行团队现场研判,认定申请执行人李某提供的到期债权财产线索符合通知履行条件,经过半个小时的案情沟通及法律文书效力释明,该中学具体负责同志当场签收我院发出的履行到期债务通知书,并承诺将于近期将该笔款项直接汇至我院执行款专户。
下一步,东海法院将继续加大执行力度,坚持一手抓教育整顿不放松,一手抓执法办案不懈怠,做到队伍教育整顿、执行办案两不误,聚焦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着力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解难题,提升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满意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