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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一季度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公布 3家企业使用童工受处罚 近日,市人社部门向社会公布今年一季度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3家企业违反禁止使用童工规定,分别受到罚款处理。
根据规定,包括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在内的用人单位,均不得招用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也就是童工;同时禁止任何单位或个人为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介绍就业,禁止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开业从事个体经营活动。
市人社部门公布的今年一季度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案件:
东海县梁氏有料火锅店违反禁止使用童工规定,被东海县人社局罚款15000元;
东海县牛山汉汤宫洗浴中心违反禁止使用童工规定,被东海县人社局罚款5000元;
东海县楠涛餐饮店违反禁止使用童工规定,被东海县人社局罚款5000元。
据介绍,《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规定,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对下列已经依法查处并作出处理决定的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应当向社会公布:克扣、无故拖欠劳动者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的;拒不支付劳动报酬,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不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或者不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情节严重的;违反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情节严重的;违反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情节严重的;违反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因劳动保障违法行为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的;其他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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