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连云港市市场监管局发布:连云港市2020年度十大虚假违法广告典型案例。 其中,涉及东海2例 下面跟随小编一起看一下 ↓↓↓ 案例二、东海县盛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发布违法广告案
当事人为了吸引眼球,在公司网站上宣传使用“顶尖技术,引领现代厨房健康革命,顶尖技术.专利净水器”等用语,全方位对商品的质量、制作成分、性能、用途等进行宣传推广。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九条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三)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东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0年8月13日决定对当事人处罚如下:1、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2、罚款1.5万元,上缴国库。
案例十、东海县牛山叫了个炸鸡店发布违法广告案
当事人于2020年1月份至被查处之日,为便于经营,经营者联系广告公司制作了一个简易的店招“叫了个鸡”进行店铺宣传。当事人使用“叫了个鸡”店招进行店铺宣传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九条第一款第(七)项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东海县市场监管局于2020年4月28日,对当事人处罚如下:罚款5000元,上缴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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