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海州区人民法院悬赏公告 (第35号)
为利用社会力量查找被执行人财产及线索,进一步加大对规避执行、逃避执行行为的打击力度,保护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切实维护人民法院司法权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意见》的规定,本院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 从即日起至2021年12月2日24时止,在本案执行完毕以前,凡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信息(本院已发现的被执行人未处分财产不属于悬赏范围),经核实属实并执行到位的,悬赏金为执行到位金额的20%(从已在本院账户上的保证金5万元中支付,不足部分由法院直接从执行款中代付奖赏金额),同时同一线索仅限一人。本院将对举报人的身份及其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严禁打击报复。 举报电话:0518-85295919 13705130907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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